中国,物业公司过去几年的收入来源单一,仅靠物管费很难赚钱,整个行业大面积的亏损,一度出现过1元钱卖物业公司的现象。但近两年,随着互联网和社区O2O的兴起,社区成了一座金矿,物业公司的风口来了,特别是彩生活、中海物业、绿城物业等公司的上市,更是给行业带来了春天,行业加速兼并重组,出现了几家管理面积达3亿平方米左右,营收**过20亿的成员
相对减轻了业主的部分负担,何乐而不为呢?广告商看好电梯广告,其主要原因就是物美**。首先,电梯广告的价格只相当于报纸或电视广告价格的l/3或l/4,人们一天至少上下两次电梯,所以电梯内广告的反复阅读率远远**其他媒体,在同等广告支出情况下当然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;其次,出入楼字的人群。通常都是中高档消费人员,在阅读广告后的潜在购买欲远远**其他人员,广告效果自然能达到较佳;*三,电梯是个相对独立的空间,把广告投放在电梯里,不会影响社区的总体环境和面貌,且人为破坏自然的程度较低。
一些液晶电视播放循环广告的时候声音太大,严重影响楼宇业主们的生活和工作,“到处可见的广告让人十分厌烦,现在连电梯里也是,简直就是一种视觉污染,物业凭什么自作主张把广告引进来?”有人对小区住宅楼电梯内的广告持反对态度。
电梯广告虽然大多制作有很强的装饰性,但人们阅读次数太多终究会厌倦,并且多余的阅读对广告主来说也是一种浪费,所以广告画面需要灵活、频繁更换。对于广告收益问题,物业管理者称收益已用于物业维修资金中,业主认为物管未经业主同意就登广告,侵犯了业主的财产利益(新出台的“物业管理条例”指出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应征得业主同意),对于实际账目业主有知情权和监督权,所以物业公司应该将相关的明细账目公开。此外,液晶电视不太可能单独装电表,物管两头收电费的可能性大大存在。广告商认为“电梯广告作为一种新生媒介,法律上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认定和约束,这样有点名不正言不顺,在业务发展上有很多不便。我们正在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标准。”广告的张贴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,需到工商局审核备案。到目前为止,社区内公用区域广告投放的审批主要依据“物业管理条例”等相关法律法规,在电梯区投放广告应由社区的业主**和广告公司联合申报,所以针对电梯广告应该尽快将明确的审批标准公布。
人们每日平均乘坐电梯**四次,乘坐电梯时由于空间狭小,无聊时间,广告是一的消费刺激物。 它的阅读具有强制性和客户主动性,广告印象深刻。
2019年,已未传媒将继续秉持传媒初心,扶持各城市运营公司,携手并进,强势兴起电梯媒体的2.0时代。2019年,已未传媒推出全国并肩发展计划,联合行业力量及资金力量,斥巨资辅助全国分公司的媒体建设,承势推出全国重点城市媒体速建计划,**电梯门媒体的创科之路,力求优势互补,共赢未来。已未传媒将在全国寻找城市媒体合作运营商,减少运营商的资金投入,鼎力扶持各城市的媒体建设。